辽宁爱之光防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留学归国眼科医学博士发起,社会力量参与,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辽宁省卫生厅主管的非营利性机构。“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配合政府的防盲工作,开展眼病筛查,普及宣传眼病防治知识,培训基层眼科医疗人员,提高眼科机构诊疗能力,使眼疾患者真正“享有看得见的权利”。 辽宁爱之光防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留学归国眼科医学博士发起,社会力量参与,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辽宁省卫生厅主管的非营利性机构。“基金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配合政府的防盲工作,开展眼病筛查,普及宣传眼病防治知识,培训基层眼科医疗人员,提高眼科机构诊疗能力,使眼疾患者真正“享有看得见的权利”。
愿景:让每个人都能够看得见。
使命:建立公益和慈善平台,汇聚社会力量,共同消除可避免盲。
核心价值观:
贡献:坚定利他主义信念,将为我们从事的防盲公益事业贡献我们所有的智慧和力量。
关爱:关爱视力障碍者和我们公益伙伴,他们使我们从事的工作有意义,也是我们工作存在的基础。
公信:在所有层面上对我们的工作所产生的影响负责,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加强与他人的沟通和交流。
成效:要求以高效的方式来管理我们的机构,最大限度的将我们的资源投入到消除可避免盲的终极目标中去。
卓越:要求我们以最高的标准来完成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机构在防盲治盲的过程中成为能力出众的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