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明星沈阳国际微电影节是由 伟世兄弟、微明星网、北方传媒、皇品微电影联合主办,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文化厅、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广电局、沈阳市精神文明办、十二运组委会作为支持单位,英国万象国际华语电影节、西安国际民间映像节、韩国ARKO美术馆、辽宁何氏医学院、爱之光国际俱乐部、本山何氏光明行、沈阳春天百货集团、《微尚》杂志协办。
作品要求
1.a)中国电影作品:必须提供中文字幕。b)非中国电影作品:必须提供英文字幕。 2.片长:1-60分钟。 3.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主创人员名单。 4.视频要求: 视频分辨率:1920 X1080—720X576(原片) 视频格式: MPG、MPEG、WMV、AVI、MP4、MOV视频文件 5.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 6.请先下载报名表,填写详细信息后发送邮件至:admin@vstars.cn(以作品名称命名)
要求材料:(1)报名表(word文档)(2)导演和工作人员的最近生活照(JPG 格式; 1024*768 以上);(3)海报,预告片,正片,刻录光盘邮寄给我们。额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1)剧情片、实验片或动画视频,请提交作品的脚本和拍摄脚本(2)电子海报 (JPG格式; 1024*768)(3)制作团队的宣传短片 7.提交作品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8.参与作品将不返还。
版权及法律声明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
2.沈阳国际微电影节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参赛者应确认其作品的版权,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并保留取消参加者的资格、收回已授予的奖励的权利。
3.沈阳国际微电影节拥有参赛作品的永久播放权和转授权,参赛短片将在高校、广场、咖啡厅、电影院、电视频道、互联网、手机电视等公众场所展映,参赛者需积极配合组委会提供高视听质量的作品。沈阳国际微电影节有权向合作媒体推荐参赛作品,将参赛作品转授给合作媒体用于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活动中。
4.参赛者需授权允许组委会剪辑其参赛作品,剪辑片段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时长的15%,最长不超过3分钟,这些短片片段作为沈阳国际微电影节当前或未来宣传节目的一部分,在电影院、电视频道、互联网、手机电视和公众场所展映,及采访或宣传片中使用。
5.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及资料的邮寄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6.最终获奖名单以沈阳国际微电影节评审委员会公布为准。
7.凡提交作品的作者将视为同意上述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
邮寄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基隆路19号
联系人:曹红 电话:400-065-0399/15942382646





